各系、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常态监控,规范教学行为,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教师质量意识和责任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务处及本学年教学总体工作安排,学院于第3~4周针对所有课程材料、实习等教学环节开展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
9月17日至9月27日,各系部、教科办、实验中心等相关部门认真检查开学前各环节教学准备情况,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各系部应认真检查以下教学准备工作(对归属的新进教师重点关注):
(1)教师课程教材准备情况;
(2)教学大纲(含实验教学大纲)撰写情况;
(3)教案编写、教学手段(如多媒体课件等)情况;
(4)教学进度计划(含实验教学进度计划)编写及教务系统提交情况;
(5)有实验教学的老师,课前教学软件的试用;
(6)各归属专业培养计划开出课程情况。
(二)上学期课程档案归集情况
9月17日至9月25日,教科办、各系、各教研室室认真检查并归集上学期课程档案,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上学期教师手册;
(2)上学期所任本科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教案、课件、教学总结、教材适用性分析、课程成绩统计分析(两位以上老师上同一门课程的,由备课组统一汇总编写一份即可);
二、组织与实施
1. 学院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由院长、院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管学生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教科办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各系主任等为主要成员。教学检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科办。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2. 主要任务:做好本办或各系自查工作。教科办、学生办、各系部、实验中心要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照通知的要求逐一总结检查的结果、相关数据及整改措施,并将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报告及时报送教学检查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9月17日—9月27日,教科办、各系、实验中心、学生办根据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工作。
2.教科办、各教研室部、实验中心于9月25日前向教学检查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期初本部门教学检查情况报告。
3.教学检查工作组办公室于9月26日下午对期初教学检查事项开展抽查。
4.教学检查工作组办公室在抽查基础上汇总形成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报告,并报学院领导。学院将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