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近期拟讨论刘国旺等同志预备党员转正事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福建省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闽委组通)[2000]10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扣除节假日),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8日止。对发展上述同志转为正式党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于2016年12月8日前向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13级律师法务(2)班班级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13级律师法务(2)班班级党支部 郑国宝:1864980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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