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15〕9号)要求,决定开展评选“福建励志先锋”人物的活动,遵照校《关于评选“福建励志先锋”人物的通知》的条件和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资格条件、报批流程和材料格式三个方面,逐项逐条审核把关。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评审,拟定12级涉外法务班王波同学为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福建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接受本院师生的监督。
公示日期: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5日
公示期间欢迎师生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反映,
联系电话如下:
陈院长:0591-23532372 13809558369
于书记:0591-23531353 1395919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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