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我院2013—2014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团委审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12级法学(4)班等为先进集体参评,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1.校“五四红旗团委”:
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团委
2.校“五四红旗团支部”:
12级法学(4)班
12级法学(5)班
二、先进个人
1.校“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教师):
唐琳、林贵文、林丽丽
2.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陈志兴、王喜军
3.校“优秀共青团员”(学生)
11级律师班:陈佳霖
11级行政班:林萍萍
11级企业(1)班:陈 燕
11级企业(2)班:郑米华
12级法学(1)班:张 慧、沈国贤、翁莉莉
12级法学(2)班:王 妍、张婷婷、陈惠清
12级法学(3)班:刘榕君、李岚菲、吉晓慧
12级法学(4)班:许炜坡、阮凯达、王逸婷、王雅梅
12级法学(5)班:杨 雷、黄莺莺、何宇婷
公示时间:4月11日-4月15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859086995,0591-23535413
共青团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