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首届“教师微课教学”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1浏览次数:186

各二级院(部)、招就处、保卫处: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推动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促进信息技术与专业教学融合,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平台,展示优秀教师教学风采,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学校决定举办首届“微课教学”比赛,现将该项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教师。

二、比赛内容及要求。

(一)比赛内容。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自选一门高校课程,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10-20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具体作品可以参照全国微课教学比赛的网站:http://weike.enetedu.com/

(二)比赛要求。

1、教学视频要求。

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以选用以下5种视频格式中的任意一种:mp4、rmvb、mpg、avi、wmv。

2、多媒体教学课件要求。

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

3、教学设计要求。

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学科、专业、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三、参赛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按照所属教师(包括双肩挑)总数的5%比例推荐参加校级“微课教学”的评审,招就处、保卫处推荐1名参赛。

四、评审程序。

(一)各学院(部)初赛。

各学院(部)、招就处、保卫处按照“微课教学”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1),自行组织教师进行初赛。

由于“微课比赛”涉及到录制视频的问题,学校设有专门录播的教室(4B#612),有需要学校统一安排录制的部门(单位),于2014年4月7日前将需要录制的教师名单(纸质+电子版)统一报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黄颖处,由教务处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调安排。填写的内容按照“教师微课教学录制视频名单汇总表(附件2)”来填写,纸质文档需要部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410466011@qq.com

(二)校级决赛。

1、2014年5月7日前,各部门(单位)按照参赛名额将参加决赛的名单以及申报材料上报,逾期视为弃权。

(1)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经部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黄颖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410466011@qq.com

(2)参赛材料上交。各部门(单位)于2014年5月7日前将推荐课程的视频、多媒体教学课件和相关辅助材料及教学方案设计等材料打包发送至黄颖的电子邮箱: 410466011@qq.com。各部门(单位)打包时请注意,总文件夹的名称为“**学院”,里面的分文件夹名称为“教师姓名+课程”,分文件夹里面必须有3个材料,命名分别为:“**教师教学视频”、“**教师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师教学设计”。

2、 5-6月份,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程序确定“教师微课教学”获奖名单,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福建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

四、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微课教学比赛设个人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

五、其他事宜。

1、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注明姓名、微课名称、所属学科大类、视频格式等信息。

2、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享有网络传播权。

 

附件1:《教师微课教学比赛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附件2:《录制视频表》

附件3:《推荐表》

 

教 务 处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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